第663章 阵眼_赘婿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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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3章 阵眼

  凌云转头看了一眼,只见一个圣徒的化神境一路狂飙而来,后边跟着50个化神境本地人。

  “你们先走,我去弄死那些遗迹本地人。”木天恩拔出剑说道。

  “你杀不了他们,遗迹本地人全部免疫灵气攻击,你们先走,我拦住他们。”凌云沉声道。

  木天恩等人大吃了一惊,免疫灵气攻击?

  那岂不是说,修为在遗迹里没什么用?

  “你能行吗?”木天恩问道。

  “小意思!”凌云自信道。

  见此,木天恩等人也就明白了,‘何振刚’这是有克制遗迹本地人的办法。

  于是他们不再矫情,速度不减继续逃窜。

  而凌云则一个人停了下来,冷视着跑来的圣徒之人和50个遗迹本地人。

  “何振刚你个混蛋,你坑死我们了。”

  逃来的圣徒之人,见到凌云气的怒吼。

  “我哪里坑你们了?”凌云问道。

  “哼,你不承认没关系,木天恩带着的那些人,大部分是启天境,跑不快,等我赶超他们,就让这些身穿铠甲的怪物把你们炎夏修行者全杀了。”圣徒的人恶毒的说道。

  凌云当时就呵呵了:“你这么说的话,我就有点不高兴了。”

  说着,黄金长枪插在地上,召唤出天怒刀,一道四十米刀芒斩了过去。

  “你,你是凌云?”

  看到四十米刀芒,圣徒的人瞬间判断出此人不是何振刚,毕竟现在全球修行者都知道,四十米刀芒就是凌云的标志。

  确认了凌云的身份,圣徒的人几乎可以确定了,一定是凌云在湖底惹了什么事,才导致那么多身穿铠甲的人愤怒追出来的。

  毕竟搅屎棍子这个外号可不是白叫的。

  眼瞅着四十米刀芒斩来,圣徒的人毫不畏惧,他怕何振刚,是因为他打不过何振刚。

  可对手是凌云的话,他就不怕了!

  “我就先杀了你,再逃不迟!”

  圣徒的人拔出剑就想破了凌云的四十米刀芒。

  然而当他的剑和刀芒相遇的瞬间,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,错的离谱。

  特么的凌云太强了!

  噗!

  圣徒的人狂吐一口老血,被四十米刀芒轰的倒飞了出去。

  落地后,顾不得伤势了,撒腿就跑。

  他后悔了。

  早知道凌云这么强,他就不该说出借遗迹本地人之手杀掉木天恩那帮人这种话。

  “你跑得了吗?”凌云冷哼。

  十步绝杀!

  连续施展三次十步绝杀,凌云出现在了圣徒之人背后,一刀刺穿了圣徒之人的心脏。

  “记住,下辈子被和炎夏人为敌了。”

  凌云拔出天怒刀,圣徒之人的尸体直挺挺的趴在了地上。

  “你为什么杀他?”

  就在这时,50个遗迹本地人终于追到,为首之人疑惑的问道。

  在他看来,凌云和圣徒之人都是入侵者,凌云没理由杀自己人。

  “他想妈妈了,我送他去上帝那里见妈妈。”

  凌云收起天怒刀,扛起黄金柱子微笑道。

  为首之人没听懂凌云的意思,他也没兴趣搞明白。

  一挥手:“杀!”

  顿时,50个遗迹本地人朝着凌云杀来。

  “你们何必找死呢?”

  凌云叹息一声,抡着黄金柱子和50个遗迹本地人打了起来。

  这帮人全都是化神境八九重。

  其实凌云面对这些人,心里是没谱的,但是他太想知道自己的力量到底达到什么级别了。

  而这50个人,正是检测他力量的好对手。

  反正打不过可以飞着逃走。

  然而,咋一交手,凌云忽然惊喜的发现,这50个化神境八九重的遗迹本地人。

  居然全都不是他的对手。

  我去!

  自己的力量至少是化神境九重啊!

  搞不好已经达到了涅槃境一重!

  这可把凌云高兴坏了!

  他本身的修为才化神境一重,战斗力不过化神境四重。

  可力量却能做到砸杀化神境九重的地步。

  哈哈!之家

  太刺激了!

  而此时50个遗迹本地人,忽然惊恐的发现,原来入侵者中,也有和他们一样擅长力量的人。

  而且,这个用黄金柱子的家伙,力量太大了。

  他们完全不是对手啊!

  于是为首之人问道:“是谁砸碎了黄金地宫里的那些雕像?”

  这话让凌云愣了一下,眼瞅着这帮人就要被自己砸死了,还问这种问题有什么意义?

  转瞬间凌云明白了,这些人身上一定有通讯工具,可以把他的话传给黄金左护卫和其他遗迹本地人。

  于是凌云说道:“是圆桌骑士团的人、海默家族的人和圣徒的人。”

  “多谢!”为首之人说了一声,转身撒腿就跑,另外49人仿佛商量好了似的,也都全速逃跑。

  “哈,我能让你们跑了?”

  凌云失笑,快速追上50个遗迹本地人,劈头盖脸的将他们走了一顿。

  然后抢了他们的长枪、宝刀,扒下他们的盔甲。

  说道:“好了,你们可以走了。”

  50个被揍的鼻青脸肿,只穿着裤衩的遗迹本地人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  凌云明明有实力杀掉他们,却只抢劫不杀人?

  这尼玛是个什么奇怪选手啊!

  不过能不死当然好,见凌云确实没有杀他们的意思,于是一个个相互搀扶着跑了。

  其实凌云完全可以杀掉他们。

  实在是不好意思。

  本来遗迹本地人没招惹他,而他却跑人家家里捣乱,还杀了人家那么多人,如果再恃强凌弱,不像话!

  眼瞅着50人跑没影儿。

  凌云并没有去废城和薛衣人那些人汇合。

  而是盘膝坐在地上,从背包里取出‘水晶塔’。

  “这是个什么玩意儿?”

  凌云把玩着水晶塔。

  他可不相信就因为自己砸碎了那些雕像,就引来了黄金左护卫和九千多个遗迹本地人的追杀。

  肯定是有其他原因的。

  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水晶塔。

  “这不会是阵眼吧?”

  凌云忽然想到这个可能,于是迫不及待的滴血认主。

  然而鲜血滴在水晶塔上,直接滑落到了地上,根本不被水晶塔吸收。

  借着凌云又尝试用精神力认主。

  也失败了!

  “难道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水晶塔?”

  “不可能,如果是普通水晶塔,不可能在地宫内唯一一个紫色雕像身上。”

  “水晶塔就算不是阵眼,也绝对是宝物。”

  凌云研究了半天,忽然意识到,遗迹内的本地人擅长力量,说不定力量就能认主。

  于是,凌云一咬牙,把水晶塔握在手心,用尽全身力气攥拳。

  以他如今的力量,钢铁都能攥变形,他之所以这么做,完全是本着毁掉水晶塔的念头尝试认主。

  然而……

  就在他用尽全力把水晶塔攥在手心几十秒后,忽然一股讯息涌入了他的脑海。

  下一刻,水晶塔消失了,而他的右手掌心,出现了一个水晶塔纹身。

  “哈哈,这果然是遗迹阵眼。”

  看完脑海中的讯息,凌云激动的差点蹦起来。

  高兴了好一会儿,凌云一缕精神力进入水晶塔内部。

  别看水晶塔很小,内部却有个很大的空间。

  那简直就是个九层塔楼,里边一共九层,每一层都是一个上千平米的大房间。

  这就是个大型储物宝贝。

  而且,水晶塔还有诸多妙处。

  比如,拥有水晶塔的人,在科西嘉岛遗迹内就是不死的存在。

  所谓的不死,并不是杀不死!

  而且拥有水晶塔的人,可以瞬间出现在遗迹内任何地方,谁也追不上。

  还可以将任何人,挪移到遗迹内任何地方。

  “试试效果怎么样。”

  凌云迫不及待的想试试水晶塔的能力。

  他把手放在黄金柱子上,心念一动,五米长大腿粗的黄金柱子突兀的消失在了原地,下一刻出现在了水晶塔内部。

  “哇哦,太神奇了。”

  凌云心念一动,黄金柱子又出现在了外边,又心念一动,黄金柱子又原地消失进入了水晶塔内……简直玩的不亦乐乎。

  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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