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危险的小镇_我的末世狂想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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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危险的小镇

  翌日一早,大家吃过早餐,收拾好行李,就开始出发了。

  唐森背着塑料桶,里面装了一整桶清澈的溪水,腰间的五个水壶也装得满满的,还有矿泉水瓶,里面全是溪水。

  他的背包则由徐岩苗背着,里面除了树根面团之外,还有很多的鱼虾干,当然,鱼虾干有很多,区婷、徐妍菲和小曼每人的背包都装了。

  五个人带着鼓鼓囊囊的行装,借由村中的水泥路,向村尾走去。

  胖大男子四人,则不远不近的跟在身后,之前他们除了武器,什么都没有,现在每人身上都带了点东西,塑料袋、破书包或者随意用布片包裹起来的行囊,估计里面装的也是鱼虾干。

  胖大男子最特殊,他身后还背着一桶水,是用木桶装的,估计是学的唐森五人。

  这一带区婷熟悉,所以暂时由她带路,五人穿过村子,来到村尾后的低矮荒山。

  区婷最先上去,唐森几人紧随其后。

  “从这里走,到那条公路,再往前有一个小镇,如果时间上来得及,我们今天就赶到那个小镇休息。”区婷极目远眺,看着远处的公路,确定了今天的行程计划。

  “嗯。”唐森几人都没有意见,小曼瞄了一眼身后的胖大男子四人说,“唐哥,他们在跟着我们。”

  “没关系。”唐森摇摇头,反正不用在乎他们的死活,爱跟就跟着。

  小曼没有再说什么,她只是提醒一下,抱着手中的小乖,低头跟它说悄悄话。

  小乖始终盯着前面唐森的背影,要不是被死死地按住,可能都已经窜过去了。

  五人趁着上午的天气还算清凉,加紧赶路,唐森背着满满一桶水,时而起伏的荒山对他没有半点影响,甚至身后桶里的水都没有洒出来过。

  但身后的胖大男子不行,所以他们是四个人轮流换着背,这至少不会耽误行程。

  “唐森,你背了那么久,应该累了,换我哥哥来吧。”大概是看到身后的四人轮流换着背,徐妍菲有些过意不去。

  “不用,这点重量,其实我都感觉不到,以前我背的东西更重。”唐森摇头道,确实就像他所说的,身后的水桶于他而言只是多了一件衣服。

  “那好吧,如果觉得重,记得说啊。”徐妍菲说。

  徐岩苗则很不好意思,可惜他说不了话。

  一行五人,在半个多小时后,终于来到了荒山的尽头,接近了公路。

  但荒山与公路之间,还有一片荒田,荒田里长满了杂草,荒田与荒田中间有不宽的田埂,上面可供人走路。

  唐森五人沿着田埂走,因为不宽,只能一个接一个地跟在后面。

  胖大男子四人依然跟在身后,尽管他们已经满头大汗,但却在咬牙坚持,似乎怕一停下来休息,就跟丢了唐森五人。

  走在田埂上时,就换成了唐森领路,他观察了下脚边的荒田,里面的泥土并不是干燥的,而是一眼就能看出来那种略带湿润的泥土,这说明地下有水,否则泥土早就被头顶上的烈日晒得裂开了。

  当然,这个发现也许在缺水的时候能派上用场,但现在大家身上都带足了水,根本不在意这个。

  唐森的老家就在乡下,根据这些荒田看,它们原先就是农田,只是几年没人耕种了,所以荒废成这样。

  在公路边上,还有一层铁丝网,那是隔开农田与公路的篱笆,以免车或者人破坏了农田里的庄稼。

  不过现在那层铁丝网早就锈蚀得不成样子,甚至还有巨大的缺口,估计是被什么东西或人破坏的。

  唐森走在前面,直接选了一个大的缺口,可供几人通行而过。

  上到公路,仿佛又回到了几人刚从城市里出来一样,公路上停满了各种汽车,垃圾也扔得到处都是。

  两边同样是荒田,更远的地方,只能隐约见到一些山的雏形,因为实在太过遥远了。

  “沿着公路走,大概十五公里左右,就能抵达那个小镇。”区婷指了指公路向北延伸而去的方向说。

  几人稍稍休息了一下,继续往前。

  胖大男子四人还在跟着,他们喝掉了一些桶里的水,看起来轻松了不少。

  就这样,两拨人一前一后,走了三个多小时,终于在午后,见到了一座小镇。

  镇口是一座大桥,桥下是早已经干涸了的水道,里面只有沙子和鹅卵石,还有些是采沙船挖出来的各种大坑洞。

  桥头处竖着一块石碑,却不是镇的名字,几人走近时,只见到上面有四个暗红色的大字,危险,速离!

  “以前也有这个吗?”唐森指了指石碑,问着区婷。

  “没有。”区婷摇了摇头,她上一次执行任务路过这里,并没有见到这块石碑,显然这是在灾难发生后有人才在这里竖碑警示后来人的。

  “我们要进去吗?”徐妍菲有些迟疑,既然这里有块“危险,速离”的石碑,那就表明,里面真的有可能很危险。

  “如果不经过小镇,绕道的话,我们需要翻过那边的两座山,而且要走的路,起码在好几倍以上。”区婷神情严肃,指着远处只能隐约见到一些影子的山脉说。

  这就不需要选择了,只能进入小镇里,虽然有危险的警示牌,但绕道那两座大山,不一定比小镇更安全,甚至还更危险,要知道那可不是几人之前通过的那座密林,而是真正的山脉,天知道里面有什么可怕的变异生物。

  “我们进去吧。”唐森一脚踏上大桥,当先朝前走去。

  区婷四人连忙跟上,唐森就是她们的主心骨,永远以他马首是瞻。

  胖大男子四人见到桥头上的石碑,则犹豫了起来,不过眼见唐森几人越走越远,他们也顾不上什么了,慌忙跟了上去。就算有危险,只要跟着那个人,至少可以把危险降到最低。

  一座大桥,几十米长,在桥的尽头,能见到两边都有楼房,似乎还是新建不久,有些甚至都是毛坯,不过三年时间过去了,看起来更像是烂尾楼。

  唐森走得并不快,大家已经连续赶路三个多小时,年龄最小的小曼已经有些承受不住了,所以他特意放慢了速度,等穿过这座桥,在前面找个地方休息,顺便吃午饭。

  走到一半时,恐怖又惊悚的事发生了,只见对面的桥头,出现了一个人影,晃晃悠悠地在那里走动。

  那是一个浑身破破烂烂的人,皮肤呈现青灰色,手脚俱全,但走路却是高低脚,一拖一拐,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。

  “丧尸。”唐森目光剧烈一缩,那种走路的方式,还有狰狞可怖的形象,就是丧尸最标准的配置。

  区婷四人身体也是一紧,而距离更远的胖大男子四人直接拔腿就跑,很快就跑远了。

  “唐森。”区婷没有动,她握紧了手中的小号消防斧,那里只有一头丧尸,走还是不走?

  一头丧尸,对几人而言,只是小菜一碟,但既然出现了一头丧尸,很有可能会出现第二头、第三头,要是引起暴动来一波丧尸潮,几人甚至连逃跑都困难。

  唐森紧紧地盯着那具丧尸,现在是大白天,艳阳高照,这种时候,怎么会有丧尸出没?

  当然,这并不是说丧尸白天不会出现,而是很少见,而且更奇怪的是,他们几人在桥的中间,非常显眼,那具丧尸应该已经看到他们了,就算没看到,胖大男子四人逃跑的脚步声也足以惊动它,但它却没有急吼吼地扑上来,反而始终在桥头那里徘徊,就像是故意在吓阻他们一样。

  为什么会这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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